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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3点击数:

各学院学生会:

学校将于20201128召开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定,现就选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举程序

1.酝酿人选。学院按照《关于召开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名额分配见附件1),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2.代表选举。学院将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在本单位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报同级党委(党总支)、校学生会同意后,筹备召开会议,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预备代表。选举代表时,到会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

3.结果报送。代表选举结果经同级党委(党总支)审核后,填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件2)、候选人预备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二、选举时间

1.20201151111,各学院学生会酝酿代表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附件4,公示后报同级党委(党总支)校学生会。

2.202011121113,各学院学生会召开会议选举代表,并将选举结果报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附件5

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代表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热忱服务广大学生,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认真、自觉地执行大会的决议,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四、选举工作要求

代表的选举工作要在各学院学生会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代表选举工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院学生会要严格按照代表资格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工作办法,保证学代会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大会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第五次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信息汇总表

4.关于X学院出席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公示

5.关于X学院出席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的请示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0115


责任编辑: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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