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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项目”立项评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6点击数:

    近日,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项目立项评审会在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召开标志着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项目全面展开。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林宇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林曙主持会议。会议邀请了来自高校、研究机构及行业的9位专家参加试点项目评审。试点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教务处负责人,以及国家开放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学部负责对接专业的教师共11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我校确定省级特色专业软件技术为试点专业。试点专业负责人饶雨泰在评审会现场以PPT的形式从试点专业、试点思路、试点内容、预期成果、实施路径以及进度安排等六个方面汇报了将如何与国家开放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进行学习成果转换。评审专家从不同角度提出问题,试点专业负责人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学生就业、教学改革等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了答辩。
评审答辩现场
    评审专家组认为我校试点项目思路清晰,设计合理,方案可行,前期基础良好,学校配套保障措施得力,同意我校项目立项。最终我校顺利通过了评审,在全国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成为16所试点单位之一。
    据悉,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是为了响应教育部《关于确定<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0号)精神,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确定<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0号)精神,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领导和指导,国家开放大学统筹和组织实施,有关行业、企业、高等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成人高校及社区教育机构共同参与。
    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旨在联合高等职业院校,与有关行业、企业、普通本科高校、成人高校和社区教育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学习成果互认联盟建设、认证单元(标准)制定与应用、资源共享与学分互认,通过健全网络平台,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

职院教务处  刘铁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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