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湖北省 2024-2025 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 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开展我校 2024-2025 学年国家奖学金推 荐和预评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得力
副组长: 白 杰
成 员:赵清泉 朱珺 王维 熊振 赵欢 戈红兵 杨帆
学校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向 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按规定在大二、大三学生范围内推荐国家奖学金 候选人 24 人(各学院推荐 4 名学生) ,按照差额评选方式 评选出20 名。
三、评审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申报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详 见《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根据我院实际,推荐学生须达到以下评审条件:
1.参选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 10% ,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 围内位于前 10%。
2.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 何一项没有进入前 10% ,但均在前 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 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 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湖北省学生 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 号)文件的规定, 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3.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 何一项没有达到前 30% ,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4. 以上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
四、材料要求
请严格按照申请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注意内容完整, 语言规范,页面整洁。填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1. 学习情况: 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 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 同专业的成绩 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
2.各学院和学校均要加盖公章,学校公章为校级公章, 不能为资助部门公章。“院系意见 ”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 不得只填写“ 同意 ”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要对学生情况 进行简单介绍。
3.推荐获奖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审批表填 写时间统一填写,具体由学工处解释(每人两份,报纸质文 档及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可为扫描件)。
4.推荐获奖学生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五、报送时间
各学院须在 10 月 10 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 学工处。
六、公示
学生资助中心将学校审查后的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于 全校范围内公示五日后,于 10 月 22 日(星期三)报湖北省 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审批(按省教育厅 规定,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学院按此通知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 此次国家奖学金获奖者的推荐初评工作。
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 国家奖学金网上申报材料规范说明
4. 《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鄂财教发 〔2023〕58 号
学生工作处
2025 年 9 月 30 日
(承办部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经办人:纪莎莎)
责任编辑:纪莎莎